四個排查問題及整改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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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部署要求,扎實推進全縣公安機關政風行風建設,祁門縣公安局在全縣公安機關集中開展紀律作風問題“四排查”暨制定“四個清單”工作。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該局把紀律作風問題大排查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全縣公安機關開展紀律作風問題大排查暨制定“四個清單”工作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明確指導思想、任務目標、排查內容、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明確要求各單位要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該局領導班子成員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為民警做好表率,帶頭排查問題和不足,帶頭制定“四個清單”,帶頭接受群眾監(jiān)督,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二、全面排查,加強整改。

該局各單位緊扣方案中確定的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認真排查出思想、工作、作風和行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剖析產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務必整改到位。重點圍繞“四查”:

一是查思想。主要從理想信念、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利益觀,遵守黨紀國法、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廉潔自律相關規(guī)定、職業(yè)操守、工作態(tài)度、思想作風、學風等方面排查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二是查工作。主要從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jiān)督責任、“一崗雙責”、堅持民主集中制、履職履責等方面排查存在問題和不足;從重大事項決策、人事調配、項目安排、審批把關和履行崗位職責、執(zhí)行制度、行使職權、管理服務等方面排查存在問題和不足。

三是查作風。主要從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省委三十條、公安部十項規(guī)定等方面排查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全縣公安機關開展對工作負責、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對組織負責;樹立起好學上進、忠誠為民、愛崗敬業(yè)、拼搏進取、遵章守紀、清正廉潔“六種良好風氣”等方面排查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四是查行為。主要對照共產黨員、領導干部、人民警察的行為準則排查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排查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陽奉陰違、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拉幫結派、搞小團體,道人長短、搬弄是非,傳播小道消息等行為;8小時以外組織和個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三、明確職責,制定清單。

該局各單位、每名民警結合各自崗位和執(zhí)法、管理、服務實際,排查可能發(fā)生的執(zhí)法不規(guī)范、不廉潔的風險點,排查可能發(fā)生問題的環(huán)節(jié),逐單位逐民警制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禁止性行為)清單和“忌語”(工作忌語)清單等“四個清單”工作,強化領導干部和民警的自我約束能力,確保不碰底線、不越紅線。目前,全局20個所隊室和218名民警(含黨委班子8名成員、各單位主要負責人45名)的“四個清單”已制定完畢。通過梳理和建立權力、責任、負面、忌語“四個清單”工作,形成長效機制,構建權責明晰、風險明示、管理精細、制度預防與個人防范相結合的管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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