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三實嚴以用權學習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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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嚴以用權,就是要秉持權為民賦、用權為民,嚴格按規(guī)則和制度行使權力,做到有權不任性、有權不亂為。我對嚴以用權做以下理解。

嚴以用權包含有三層意思,一是慎于用權。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用好了,為民謀利,用錯了,損害人民利益,用反了,危害人民利益。謹慎用權的前提是把情況搞清楚,把問題想明白。搞清楚唯一的辦法是調查研究,除此沒有別的路徑,把問題想明白的就是要深思熟慮,集思廣益,發(fā)揮民主,博采眾長,領導干部掌握的情況可能比別人多一些,見識可能比別人廣一點,但絕不是先知先覺的神仙。正本才能清源。領導干部要從思想深處入手,轉變用權理念,真正認識到即使身居高位頭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權重,為人民服務的擔子也就越重。二是敢于用權。權利不是用來欣賞的,不是用來炫耀的,更不是束之高閣用于收藏的,人民的權力必須為人民謀取利益。

慎于用權和敢于用權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權力有風險,用權需謹慎。說的事手握權柄,如履薄冰,要負責人地使用權力,反之,過之,不敢負責不敢用權,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寧可權力防空,以不作為而保證不犯錯誤的惜權思想,也是違背權力的本意的。

毛澤東曾經說過“好的領導者不在于不犯錯誤,而在于認真地對待錯誤,完全不犯錯誤的人在世界上從來沒有的”。焦裕祿的事跡非常感人,焦裕祿精神的本質就是對人民負有的使命,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讓老百姓的日子過得好一些,讓老百姓能夠活下去,關鍵時候他敢于用權,甘愿接受組織處分購糧救濟災民。當時臨時的統(tǒng)購統(tǒng)銷政策是不可能碰的高壓線,但是與民眾的現(xiàn)實產生沖突的時候,焦裕祿頂著違反政策的責任,毅然選擇了人民。

三是畏于用權。權力掌握在官員個人手里,但絕不是屬于任何官員個人的,權力是公器,官員代表人民,代表國家行使權力。清正廉潔是黨對領導干部的最低要求,也是現(xiàn)代政治最基本的準則,中央的“八項規(guī)定”實施以后,情況有了許多變化,但特權現(xiàn)象依然存在,特權文化的價值影響依然存在。畏于用權就是分清權力與個人的關系,憤青權力與權利的關系,公權私用,與賊無異。如果能夠這樣認識,特權便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基礎,廉潔為政不再是一件難事。

借范仲淹《岳陽樓記》語“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官不論大小,權不論大小,修德修為是一樣的。只要堅持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就能做到“嚴以用權”。只有堅持心中有責,才會迸發(fā)出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勁頭。積極尋找克服困難的具體對策,真正成為帶領人民群眾占風險,渡難關的主心骨。只有始終堅持心中有責,才會自覺弘揚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踐行拼搏奉獻的價值追求。苦干實干,甘于平淡,不驕不縱,不懈不怠,真正把黨的事業(yè)作為終生奮斗的事業(yè),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穩(wěn)得住神,管得住行為,守得住清白,帶動社會風氣進一步好轉,形成風清、氣正、心齊、事成的良好氛圍。

以后工作中要以強烈的政治熱情,飽滿的精神狀態(tài),務實的工作作風,有力的落實措施抓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準確把握自身內涵,堅決貫徹實踐要求,努力形成新風正氣,為實現(xiàn)跨越發(fā)展、建設幸福曹縣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第二篇】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tài)是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前提。反復強調,“始終做到秉公用權、不以權謀私,依法用權、不假公濟私,廉潔用權、不貪污腐敗,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边@是領導干部踐行“三嚴三實”,嚴以用權的“官箴”。

同樣為官一任,為什么有的人如過眼云煙,沒能給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基層干部劉倫堂的故事感人肺腑、觸動人心?同樣是掌權一方,為什么有的人利令智昏,從權力高處摔下馬來,而“拼命書記”向勤仕人去聲猶在,永遠留在人們心中?答案很明確: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贏得人民群眾擁護和支持。

我們絕大多數(shù)領導干部能夠正確看待和運用權力,但也有少數(shù)領導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認為“權力是上級給的,是自己辛苦換來的”,公權私用、公款私分、公車私坐;有的搞權力尋租,利益輸送,插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權為妻用,利為子謀;有的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夠,“大事小事一言堂”。逾矩失范,往往開敗事之端。嚴以用權,關鍵要做到“三不”。

公權不私,謀私即盜。黨員領導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權力。這固然有干部個人勤奮努力的因素,但歸根到底是組織的選擇和人民的信任。公權是公器,來自人民的賦予,不屬于任何個人,各級領導干部是代表黨和人民掌管權力、行使權力。公權只能公用,干部服務人民,人民付給工資,薪酬已付,該得已得,以權謀私即為盜,就是違法犯罪。當前形勢之下,全面從嚴治黨、強力反腐肅貪,有些人感到不適應,認為當官“沒意思了”、辦事“不方便了”。這是非常錯誤的思想,我們要堅決抵制糾正,務必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正確對待權力,秉公用權。

勤政不怠,怠政如貪。權力是治國重器。不同層級的權力,對應著不同大小的責任和能力素質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誤事,不廉不勤更壞事。領導干部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就是對權力的褻瀆和貪污,耽誤的是一方的發(fā)展,辜負的是人民群眾的希望和期待。我們在全省大力倡導黨員干部爭當清廉為官、事業(yè)有為的“兩為”干部,就是要以鮮明的用人導向和激勵措施,讓“兩為”干部有為、有位,讓庸官、懶官、混官沒有市場,難以立足。汽車出現(xiàn)缺陷需要及時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緊“檢修”。有的地方實施對不稱職干部的召回制度,就是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問題的有益嘗試,值得借鑒。

用權不濫,依軌守規(guī)。權力法定,濫用就會越軌。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權力,全面依法治國的核心就是要將政府的各項工作納入法治軌道。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任何一項權力的行使,該遵循什么程序、該遵守什么規(guī)矩、該遵從什么制度,都應該嚴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軌。一個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屆”,有極限,不萬能。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在打造“法治湖北”升級版中展現(xiàn)更大作為、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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