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本科招生章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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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本科招生章程

學校全稱:北京電子科技學院

學校性質: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于*辦公廳

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學校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富豐路7號。郵編:100070

學院主要為全國各級黨政系統(tǒng)培養(yǎng)信息安全及辦公自動化專門人才。2007年接受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獲得優(yōu)秀成績。

一、招生對象

考生一般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身體健康,未婚;女生名額不超過招生總數(shù)的40%。

二、報考條件

1.考生應為中共黨員(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

2.直系親屬或撫養(yǎng)人、主要社會關系以及與本人關系密切、影響較大的親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擁護,無重大政治歷史問題。

3.本人和家庭成員沒有練習法輪功和其它邪教的行為。

4.高考報考語種為英語。

三、錄取規(guī)則

1.我院為提前錄取批次院校,要求進行政審、面試。

2.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績一般要求達到當?shù)氐谝慌?重點)本科分數(shù)線以上,依據(jù)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計劃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辦公廳有關部門通知參加政審、面試。

4.根據(jù)高考成績、政審、面試等綜合條件擇優(yōu)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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