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體育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依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及省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河北體育學院招生章程》(以下簡稱《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范圍與招生工作原則
本《章程》適用于河北體育學院普通本科(含單招)、高職(?)招生工作。
河北體育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三條 學校名稱:河北體育學院。層次:本科。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標代碼:11236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河北體育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普猩ぷ。
第五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普猩娜粘9ぷ。其職責包括:執(zhí)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guī)定,落實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guī)定或實施細則;擬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規(guī)模、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院情況和錄取規(guī)則;根據(jù)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及有關規(guī)定,編制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組織本院體育單招考試、專業(yè)測試等招考工作;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并負責協(xié)調和處理錄取工作的遺留問題;完成與招生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六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第七條 體檢工作及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