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下適當降低分數(shù)要求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shù)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數(shù)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1、降分投檔適用人群
(1)邊疆、山區(qū)、牧區(qū)、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2、降分投檔主要區(qū)別
在一本二本高職(專科)批次投檔時,如外省市高校線上生源不足,在征得高校同意后,給填報過該校志愿的考生合成總分加20分投檔的優(yōu)惠(加分后須達到學校所在招生批次控制線)。加分投檔也采用“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招生院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考生成績仍然是高考總分(不含20分的加分),由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進行審核錄取。 報考外省市高校優(yōu)惠政策中的加分投檔與降分投檔區(qū)別在于:
(一)投檔時間不同:加分投檔是在按志愿錄取后、征求志愿前進行;降分投檔是在征求志愿錄取后進行(農林、石油、地質院?刹唤(jīng)征求志愿錄取,在相應批次按志愿錄取及加分投檔錄取后先降分投檔)。
(二)分值不同:加分投檔的分值為20分;降分投檔幅度由招生院校提出,最大可降至下一批次投檔控制線,一般可能大于20分。
(三)實行批次范圍不同:加分投檔在第一、二、三批錄取中實行;降分投檔在一本批次和二本批次錄取中實行,高職(?)批次招生不實行降分投檔政策。
3、降分投檔院校
文史類42所院校中,投檔分較高的院校為:山東大學威海分校566分,上海海洋大學558分,北京體育大學547分,東北師范大學545分;21所院校進行原填志愿的降分投檔,降分最多的是哈爾濱醫(yī)科大學、新疆大學、石河子大學、井岡山大學,均降了20分。理工類70所院校中,投檔分較高的院校為:南京理工大學593分,沈陽建筑大學592分,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591分,廣州醫(yī)科大學587分;34所院校進行原填志愿的降分投檔,在降分最多的11所院校中,外省5所、本省6所,均降了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