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湖正方教務管理系統(tǒng)(一)
武漢東湖學院教務系統(tǒng)入口:http://2011.wdu.edu.cn/
武漢東湖正方教務管理系統(tǒng)(二)
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教務系統(tǒng)
文華學院教務系統(tǒng):http://www.hustwenhua.net/jgsz/jwc/
學院國標代碼:13262
湖北招生代碼:1237
2003年5月26日,經教育部批準,華中科技大學與武漢美聯(lián)地產有限公司共同舉辦了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學校為普通全日制高校,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郵政編碼: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文華園路8號
聯(lián)系電話:(027)87539078、87599727
武漢東湖正方教務管理系統(tǒng)(三)
2014.8武漢東湖院課外學分實施辦法(試行)
武漢東湖院課外學分實施辦法(試行)
武東院教字〔2013〕18號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fā)、學科競賽、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及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培養(yǎng)大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意識,提高人文素養(yǎng)、科學素質和藝術修養(yǎng),特設立課外學分。
第二條 課外學分是指全日制本、?粕谛F陂g,按照培養(yǎng)方案的要求,結合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從事課外研究和實踐活動并取得一定的成績,經學校評審認定后被授予的學分。
二、課外學分的分類與計分辦法
第三條 課外學分分為教科研類、文體活動類、技能訓練類和社會實踐等四大類。(一)教科研類:包括參加學校及以上有關部門立項的教科研項目,完成并結題;獲得國家專利;在正式刊物上公開發(fā)表(被學術會議論文集收錄)的論文;參加編寫教材、著作;開展或聽取學術講座,達到規(guī)定要求;設計綜合性、創(chuàng)新性實驗、進行科研專題調查、撰寫科研報告等達到規(guī)定要求等;
(二)文體活動類:包括參加文體活動、演出、比賽獲獎或達到規(guī)定要求;課外閱讀并撰寫讀書筆記,經批閱合格;公開發(fā)表文學、新聞、評論、美術、音樂、書畫、攝影作品等。
(三)技能訓練類:包括參加全國大學英語、計算機等科目等級考試,達到一定水平;獲得行業(yè)(國家政府部門認可)頒發(fā)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其他專業(yè)資格證書;輔修第二專業(yè),取得輔修證書或學位證書;參加校級及以上單位或具有一定影響的學會(協(xié)會、行業(yè)等)組織的學科、技能競賽并獲獎等。
(四)社會實踐類: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創(chuàng)業(yè)活動等,取得優(yōu)異成績受到校級及以上表彰;參加社團活動和公益活動達到規(guī)定時間和次數(shù);主持社團活動或校、院級其他大型活動等。
各個項目的選修細則與計分辦法(見附表1)。
第四條 有排名順序的集體項目排名前五位按照排名前后依次乘以調節(jié)系數(shù)100%、80%、60%、40%、20%,排名第六及以后酌情計算學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一位數(shù)字。
第五條 集體項目與個人項目有重復或同一項目申請課外學分,取最高值,不重復認定和計算學分。
三、課外學分的管理
第六條 課外學分由教務處歸口管理,學生工作處、校團委和各二級學院負責相關活動的組織、實施與課外學分的審核證明等工作。
第七條 學生課外學分認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