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學院教務管理系統(tǒng)(一)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管理系統(tǒng)入口:http://jwc.fjut.edu.cn/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管理系統(tǒng)(二)
福建工程學院學生綜合管理系統(tǒng)入口:http://59.77.139.103/index.html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管理系統(tǒng)(三)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處文件_27985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處文件
閩工院〔2013〕教52號 關于組織做好2013~2014學年
第二專業(yè)(學位)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為了做好我校第二專業(yè)(學位)報名工作,根據《福建工程學院主輔修及雙專業(yè)(雙學位)教育管理辦法》(閩工院教〔2012〕2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現(xiàn)組織2013~2014學年輔修專業(yè)、第二專業(yè)(學位)報名工作,具體安排見附件。請遵照執(zhí)行,確保第二專業(yè)(學位)工作的順利完成。
附件:2013~2014學年第二專業(yè)(學位)工作安排表
教 務 處
2013年5月2日
抄送:校長辦公室、學工處、計財處、后勤處、團委、圖書館、現(xiàn)
代教育中心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處 2013年5月2日印
附件:
2013~2014學年第二專業(yè)(學位)工作安排表
注:根據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有關規(guī)定,輔修專業(yè)證書、第二專業(yè)(學位)證書不予電子注冊;以第二專業(yè)(學位)證書考公務員或相關職業(yè)資格證書等資格認定,以主考單位認定為準。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管理系統(tǒng)(四)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處文件_28063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處文件
閩工院„2013‟教57號
關于組織申報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
全校性公共選修課的通知
各院系(部):
為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改善學生的知識結構,拓
寬知識面,提高文化素質、科學修養(yǎng)和創(chuàng)新能力,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和《福建工程學院全校性公共選修課管理辦法》(閩工院„2010‟教43號)以及《福建工程學院加強工學教育行動方案》(閩工院委„2012‟75號)的要求,現(xiàn)將有關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全校性公共選修課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程學時和學分
每門課程總學時原則上不超過24學時、1.5學分,藝術類和體育
類課程1學分為24學時。
二、開課要求
1.任課教師原則上應具有講師以上(含)專業(yè)技術職稱或具有研究
生以上學歷,對所開課程有較深的研究或在相關領域有一定的學術成果。一般要求具備較深厚的專業(yè)理論修養(yǎng)和兩年以上教學經驗,有獨立講課的經歷。
2.每位教師開設的課程不超過2門,一共不超過3個班次。
3.如需要開設實驗課,由主講教師與實驗室協(xié)調解決。
4.新開課程必須在開課院系(部)試講,試講合格后才能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