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物價局服務承諾
一、堅決貫徹執(zhí)行《價格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以及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嚴格遵守《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行為規(guī)范》、《xx市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公服務行為規(guī)范暫行規(guī)定》,認真履行職責,自覺遵守職業(yè)道德,公開辦事程序、規(guī)定和結果。二、依法制定或調整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國家機關收費標準。三、進一步加強價費監(jiān)管力度,繼續(xù)推行收費公示制度和明碼標價制度,加大對人民群眾和社會反映強烈的價格熱點、難點問題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四、對有關單位提出的調、定價(費)申請,限時辦結,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政策酌情做出批復、論證、聽證、請示、否定等決定,并告知申請人。五、在制定和調整與群眾關系密切的公用事業(yè)性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的商品價格時,實行價格聽證制度,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見,使決策更科學、更透明。六、價格違法案件實行集體審理制度,不準個人單獨辦案,在執(zhí)法中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手續(xù)完備、程序合法、處理恰當、法律文書規(guī)范。不越權執(zhí)法、粗暴執(zhí)法、違法執(zhí)法。七、對全縣范圍內的價格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采用來信、來訪、來電以及電子郵件等形式舉報和投訴,我局均予受理,不推諉扯皮,不刁難群眾,認真負責地核實,公平公正的處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并為舉報投訴人保密。八、實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崗位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差錯責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對來我局聯系工作或咨詢、投訴的人員做到接待熱情,解釋耐心,辦理及時,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官僚作風,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九、嚴格遵守物價人員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一切公務活動必須按辦事程序和工作流程執(zhí)行,不得參加被管理、檢查和服務單位組織的“調查、考察”活動,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推銷物品和購買廉價商品,不得利用職權“吃、拿、卡、要”。以上承諾,物價局全體職工同無條件遵守,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舉報。投訴舉報電話: xxxxxxx;地址:xx大廈五樓;投訴受理人員: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