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的基本常識
1.溺水的概念
溺水又稱淹溺,是指人淹沒于水中,由于水被吸入肺內(nèi)(濕淹溺90%)或喉攣(干淹溺10%)所致窒息。
2.溺水的種類
溺水分為故意性、非故意性和意圖不確定三類。故意溺水包括用淹溺和沉沒方式故意自害或用淹溺和沉沒方式加害他人;非故意性溺水包括意外淹溺和沉沒以及自然災害和水上運輸事故導致的淹溺;意圖不確定溺水是指不能判定為故意性溺水和非故意性溺水的溺水行為。
3.溺水致死的原因
溺水致死的原因主要是氣管內(nèi)吸入大量水分阻礙呼吸,或因喉頭強烈痙攣引起呼吸道關閉、窒息死亡。另外,溺水致死的原因還包括:
(1)大量水藻、草類、泥沙進入口鼻、氣管和肺,阻塞呼吸道而窒息。
(2)驚恐、寒冷使喉頭痙攣、呼吸道梗阻而窒息。
(3)淡水淹溺:大量水分進入血液,血液被稀釋,出現(xiàn)溶血、血鉀升高導致心室顫動、心跳停止。
(4)海水淹溺:高鈉引起血滲透壓升高,造成嚴重肺水腫,導致心力衰竭而死亡。
4.溺水的癥狀
從人體外部特征判斷,溺水者面部通常青紫、腫脹、雙眼充血,口腔、鼻孔和氣管充滿血性泡沫;肢體濕冷、上腹脹滿、煩躁不安或神志不清、呼吸不規(guī)則、脈細弱,甚至抽搐或呼吸、心跳停止;肺腔一般有積水,內(nèi)有泥沙或其他水中的雜質(zhì)。從醫(yī)學檢查判斷,溺水者的肺部羅音、心音弱而不整,淡水淹溺者有血液稀釋和溶血的表現(xiàn),海水淹溺者有血液濃縮和高血鉀的表現(xiàn),嚴重者會因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
5.溺水死亡原因的判定
造成溺水死亡的原因通常是在溺水過程中吸入大量的水,導致窒息而死亡。此外,由于吸入的水是周圍環(huán)境中的水,在水中生長的硅藻也必然一同被吸入肺中,最后留存在肺部以及周圍的體液環(huán)境中,用硅藻檢驗技術檢驗時,呈現(xiàn)硅藻檢驗陽性反應。
6.中小學生溺水高危行為
近年來,導致中小學生發(fā)生溺水事件的高危行為大致可以歸納為:不熟悉水性,私自下水游泳;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水中嬉戲;在江、河邊捉魚、捕蝦;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7.對溺水者要及時搶救
溺水者往往需要及時搶救,只有及時搶救才能把溺水帶來的危害降到最低,所以有必要了解溺水對人體的傷害過程,提高人們對于溺水后搶救時機的把握。人發(fā)生溺水2分鐘后便會失去意識;4~6分鐘后神經(jīng)系統(tǒng)便遭受不可逆的損傷;時間再長,就會對人體造成更深的傷害甚至導致死亡。因此,必須充分把握溺水初期的最佳搶救時間。
未成年人溺水的后果包括死亡和神經(jīng)系統(tǒng)嚴重損害所導致的殘疾。溺水后應盡早開始基礎生命支持,尤其是在溺水5分鐘內(nèi)實施心肺復蘇,恢復有效呼吸循環(huán)是成功復蘇、降低死亡率和減輕嚴重神經(jīng)系統(tǒng)后遺癥的最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