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及錄取結果查詢時間
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安排
春季招生錄取的投檔方式采用“一檔兩投”方式。對自主測試資格線上的考生,招生院?沙浞质褂米灾鳒y試(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作為多元錄取的依據,真正體現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原則。各校須根據事先公布并經市教委予以備案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2017年3月9日至15日,招生院校須按規(guī)定,在學校網站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不超過公布計劃數的100%)和候補錄取資格考生名單(不超過公布計劃數的50%),具體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請考生及時查看報考院校網站的相關信息,以免錯過確認錄取時間。
2017年3月16日上午,已被招生院校公示的預錄取考生,須憑文化統考成績單原件到高校確認錄取。高校向確認錄取的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忌敉瑫r被兩所高校預錄取,可選擇其中一所高校確認錄取。已被招生院校公示的候補錄取資格考生,須攜帶文化統考成績單原件到高校進行候補資格確認(注意:確認候補資格的考生不一定會被錄取,要根據該校預錄取考生的錄取確認情況而定)。
2017年3月16日下午,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院校預錄取已經確認候補資格的考生。
2017年3月17日上午,被預錄取的候補資格考生憑文化統考成績單原件到高校進行錄取確認。高校向確認錄取的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2017年4月下旬,參加高中學業(yè)考合格考成績合格的預錄取考生,根據高校的通知攜帶文化統考成績單原件到高校確認錄取。
根據市教委規(guī)定,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無論是否與高校確認錄取,一律不得參加當年的秋季高考。
新生錄取確認后,各招生院校于2017年3月20日前將新生名單上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蓋章。
考生錄取后,由考生本人憑錄取通知書和統一印制的“考生紙質檔案轉遞通知單”,于8月下旬到個人檔案所在地辦理紙質檔案轉遞手續(xù)。
被錄取的考生,如已繳納2017年6月統一高考考試費用的,在報到注冊后,由錄取高校負責退費?忌诋斈昴甑椎戒浫「咝nI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