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2020年共有7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津招生,包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分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就業(yè)和面向鐵路公安機關就業(yè))、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分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就業(yè)和面向鐵路公安機關就業(yè))、鐵道警察學院(面向鐵路公安機關就業(yè))、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分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就業(yè)和面向海關緝私部門就業(yè))、云南警官學院和天津公安警官職業(yè)學院,現就有關招生政策解讀和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的考生,應取得當年高考資格,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制度;
(四)遵規(guī)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熱愛公安事業(yè),立志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六)普通高級中學畢業(yè);
(七) 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政治條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
(十)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如考生戶口為集體戶口,遷出地必須是天津市。
具體內容,詳見各院校招生簡章。
二、項目和標準
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均須參加天津市公安局組織的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考察、面試、體檢或體能測評結論不合格的,不得錄取為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學生。各公安院校的測試分數線、測試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等本市相關媒體,或關注微信公眾號“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跟進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一)普通公安院校招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二)普通公安院校招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如下:
1、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遠?蓽y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根據疫情防控和高溫防暑形勢,為確?忌眢w健康和生命安全,以上3個項目須全部進行測評,其中有2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三)普通公安院校招生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
(四)普通公安院校招生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各院校招生具體要求,詳見各院校招生簡章。
三、其他事項
(一)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須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天津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凡未按要求參加測試的考生,視為放棄志愿。
(二)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在體檢環(huán)節(jié)須填寫《患病經歷和有關情況說明》,為減少考生填寫時間,保障填寫如實準確,考生可根據《患病經歷和有關情況說明》(見附件1)范本,自行閱讀填寫,待正式體檢時進行現場謄抄即可。
(三)考生家長要支持、配合考點疫情防控和測試工作。社會車輛和考生家長在接送考生后,要及時駛離測試場地附近,按照執(zhí)勤交警的指揮,將車輛行駛到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家長在候考過程中,不要在測試場地附近聚集,不擁堵周邊道路,并做好安全防護。
(四)為便于考生了解或咨詢有關情況,天津市公安局設立了咨詢電話:23303818(7月26日至招生工作結束,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四、考生防疫安全須知
為落實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確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安全,參加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測試的考生須嚴格遵守以下防疫工作要求:
(一)考生須從即日起,在“招考資訊網”下載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須自7月18日開始,如實填寫個人健康卡,簽署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2),并在8月1日測試現場交工作人員。
(二)考生須于7月18日前申請?zhí)旖蚪】荡a,并憑健康碼“綠碼”進入測試現場參加測試。
(三)7月18日至全部招生測試結束期間,考生原則上無特殊情況不要離津,并注意個人衛(wèi)生和防護,保持居家或家校兩點一線,盡量避免與外地來津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的場所聚集。
(四)考生若在7月18日至測試期間,出現下列情況的,須立即通過市公安局咨詢電話報備,并攜帶測試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測試:
1、出現發(fā)熱、乏力、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等病狀;
2、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qū)(或風險調整為低風險且未滿14天地區(qū))活動軌跡;
3、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考生。
(五)考生出現下列情況的,不得擅自到現場參加測試,須通過市公安局咨詢電話報備,單獨安排測試:
1、屬于第四類須立即通過市公安局咨詢電話報備情形,但無法提供檢測報告的;
2、測試當天自測體溫達到或超過37.3℃(無論是否能提供測試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六)測試期間,考生應全程服從工作人員指揮安排,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應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并配合進行“津門戰(zhàn)役”二維碼掃描、體溫檢測、天津健康碼出示、提交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等防疫工作,以上條件均合格后方可進入測試現場,測試全程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測試期間出現體溫異常、嘔吐、腹瀉等癥狀時,考生要及時主動向工作人員報告,并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進行處理。
(七)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fā)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考生,以及在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將取消測試資格,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