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好消息!中小學可放春假幫助家長帶薪休假】8月21日,國務院公布促進旅游業(yè)改革發(fā)展的意見:要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鼓勵職工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大學在不影響教學時間總量情況下,可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安排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chuàng)造條件。你覺得怎樣?
新進員工怎么休年假
具體折算公式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
注: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舉例:小李累計工作時間已滿11年,今年5月1日跳槽到了一家新公司,那么小李在這家新公司當年度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為:當年度在新公司剩余日歷天數(shù)245/365天×全年應享受年休假天數(shù)10天=6.7天,折算后應享受6天年休假。
@江蘇新聞【國務院要求落實帶薪休假:可靈活安排年假!】國務院22日發(fā)文,要求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推動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加快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高?山Y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安排放春假。你休過年假嗎?不休年假有補償你造嗎?
應休未休年休假的補償
應休未休年休假補償計算:
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均工資÷21.75×200%×應休未休天數(shù)
注: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