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產假的計算一般來說,實際產假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特殊原因增加天數。
法定基本產假天數
《勞動法》第62條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
這90天包括: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
小貼士:
產假時間按照自然天數計算。
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距預產期2周時休產假以避免早產;產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
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婦提前生產,才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特殊原因產假增加天數
難產 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晚育 增加30天
獨生子女: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
名詞解釋:
已婚婦女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
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屬于獨生子女,不能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晚婚對產假沒有影響;晚育不同地方規(guī)定又不一樣,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帶薪護理假5-15天不等
小結:國家對女職工產假的政策也是越來越人性化。4月18日,國務院頒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刪除了“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有關計劃生育規(guī)定辦理,不適用本規(guī)定”的條文,意味著職業(yè)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違反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也不剝奪其享受產假的權利,但是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等單位工作的職業(yè)女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