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兩周歲新生兒,父母雙方戶口系市人才中心集體戶,入戶所需材料
①雙方《人事代理合同》原件或《人事代理IC卡》;單位代理人員憑單位開具的介紹信(介紹信需標明辦理小孩入戶);
②《結婚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③《準生證》原件、A4紙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④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
⑤父母居住地證明或《居(暫)住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⑥雙方《戶口頁》原件和A4紙復印件各一份;
⑦正常情況下,辦理時限為一周。
注:無《準生證》需補充以下材料:
A、無《準生證》情況說明一份(黑筆手寫);
B、《出生醫(yī)學證明》A4紙復印件(全聯(lián))一份;
C、《產婦病例》一份;
D、雙方《身份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未滿兩周歲新生兒,父母一方系市人才中心集體戶,入戶所需材料
①戶口在市人才的一方,《人事代理合同》原件或《人事代理IC卡》;單位代理人員憑單位開具的介紹信(介紹信需標明辦理小孩入戶);
②戶口在市人才一方《戶口頁》原件和A4紙復印件一份;另一方《戶口本(頁)》原件和首頁、本人頁A4紙復印件一份;另一方為現(xiàn)役軍人的,提供《軍官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或部隊現(xiàn)役證明;
③《結婚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④《準生證》原件、A4紙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⑤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
⑥父母雙方居住證明或《居(暫)住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⑦正常情況下,辦理時限為一周。
注:無《準生證》需補充以下材料:
A、無《準生證》情況說明一份(黑筆手寫);
B、《出生醫(yī)學證明》A4紙復印件(全聯(lián))一份;
C、《產婦病例》一份;
D、雙方《身份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新生兒超過兩歲所需材料
①父母雙方(雙方為市人才中心集體戶)或一方(單方為市人才中心集體戶)的《人事代理合同》原件或《人事代理IC卡》;單位代理人員憑單位開具的介紹信(介紹信需標明辦理小孩入戶);
②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A4紙復印件(全聯(lián))一份;
③《結婚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④雙方《戶口》和《身份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⑤《產婦病例》一份;
⑥由居住地派出所開具的居住地不能入戶證明(父母雙方為市人才中心集體戶);新生兒未隨另一方戶籍地入戶的證明(單方為市人才中心集體戶);
⑦超齡未入戶情況說明一份(黑筆手寫)和新生兒近期生活照一張;
⑧父母雙方居住證明或《居住證》原件、A4紙復印件各一份;
⑨《準生證》原件、A4紙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注:無《準生證》需補充無《準生證》情況說明一份(黑筆手寫);新生兒超兩歲需審批,辦理時限較長,大約2-3個月。
新生兒為單親隨母: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或《人事代理IC卡》;單位代理人員憑單位開具的介紹信(介紹信需標明辦理小孩入戶);
②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顯示單親,新生兒姓氏隨母,籍貫隨母,并且不可變更)和A4紙復印件(全聯(lián))一份;
③《身份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④《產婦病例》一份;
⑤《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A4復印件一份;
⑥黑筆手寫單親隨母情況說明一份;
⑦母親一方居住證明。
注:新生兒超過兩歲,補充超齡未入戶情況說明一份(黑筆手寫)和新生兒近期生活照一張。
新生兒為單親隨父: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或《人事代理IC卡》;單位代理人員憑單位開具的介紹信(介紹信需標明辦理小孩入戶);
②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和A4紙復印件(全聯(lián))一份;
③《身份證》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④親子鑒定(事前需向鄭州市公安局建設路分局申請,地址為鄭州市中原區(qū)市場街66號);
⑤《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A4紙復印件一份;
⑥黑筆手寫情況說明一份;
⑦父親一方居住證明;
⑧新生兒未隨女方落戶證明。
注:新生兒超過兩歲,補充超齡未入戶情況說明一份(黑筆手寫)和新生兒近期生活照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