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鼎湖區(qū)義務教育招生平臺登錄入口
鼎湖區(qū)義務教育招生平臺登錄入口如下:http://121.201.96.11/
二、鼎湖區(qū)義務教育招生平臺相關新聞推薦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轉發(fā)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19〕70號)的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區(qū)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堅持“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
(一)七年級新生為已完成小學階段六年級學業(yè)的畢業(yè)生;
(二)一年級新生為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人數
(一)七年級招生共2460人,其中公辦學校2200人、民辦學校260人;
(二)小學一年級招生共3803人,其中公辦學校3438人、民辦學校365人(詳見附件1)。
四、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七年級
1.報名時間:6月5?10日
2.報名辦法:一是小學六年級在本區(qū)小學就讀的學生,由就讀所在小學負責組織報名,學生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2)并提交相關資料。各小學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xù)及資料收集后,迅速把本校擬升學的報名材料于6月14日前分類報送至相應的初級中學;二是小學六年級不在本區(qū)小學就讀的,但需在本區(qū)初級中學報讀七年級的學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攜帶報名表及相關資料到戶籍或居住地所屬的初級中學或民辦學校報名。由學校自行組織報讀資料審核。
(二)一年級
1.報名時間:5月17日?23日
2.報名辦法:報讀公辦學校的登錄鼎湖區(qū)“義務教育招生平臺”,實行電腦網上報名。報讀民辦學校的攜帶相關資料自行到各民辦學校報名。
3.提交報名資料審核時間:6月4?6日。
五、報名資料
(一)戶籍在報讀學校所屬服務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時需遞交報名表和戶口簿、免疫證(或兒童免疫接種手冊)、父(母)或監(jiān)護人身份證等復印件,并提供相關資料原件審驗。
(二)戶籍不在報讀學校所屬服務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時需遞交報名表和戶口簿、免疫證(或兒童免疫接種手冊)、父(母)或監(jiān)護人身份證、以及有效的居住證件(房產證、居住證、租住登記備案憑證)等復印件,并提供相關資料原件審驗。
(三)享受相關政策(區(qū)級以上文件)照顧的,提交相關的政策和職能部門核準的身份憑證。
注:1.報名資料可任意選擇就近的一所小學提交;
2.資料審核時間結束后,不再接受補充資料;
3.提交的各種資料一經審驗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
六、錄取辦法和順序
(一)錄取辦法
適齡少年兒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和提交資料審核的(未按時報名和提交資料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保留學位),經學校和教育局二級審核確認后,義務教育公辦學校一年級新生均采用電腦錄取方式按批次順序和志愿分批次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如出現某批次報讀人數大于學位供給數時,由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直至錄取學位滿額為止。
(二)錄取順序(批次+志愿)
第一批 招收戶籍在學校服務范圍內的適齡少年兒童和符合相關政策照顧的適齡少年兒童,按第一、第二志愿順序錄取;
第二批 招收在學校服務范圍內有固定居住房(含自建房、購房)的適齡少年兒童,按第一、第二志愿順序錄取;
第三批 招收在學校服務范圍內監(jiān)護人持居住證或租住登記備案的適齡少年兒童(租住時間截止至2019年5月15日前),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順序錄取;
第四批 招收未能按自愿錄取但服從調配到學位未滿學校的適齡少年兒童。
七、錄取時間安排
(一)一年級:6月20?21日
(二)七年級:6月24?25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本方案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報區(qū)教育局備案并通過學校公示欄和校迅通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開展多種形式的招生政策宣傳工作,要主動、耐心解答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正確的輿論導向。
(二)加強領導。區(qū)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成員分別由辦公室、紀委監(jiān)察、教育股、招生辦、督導室等相關人員組成。同時,各校也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職。各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和領導小組名單,于5月15日前報送區(qū)教育局教育股備案。
(三)加強溝通。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報名、資料審核、錄取時間組織開展。校際間要相互合作,協(xié)調溝通。各校在招生工作過程中,要針對往年易發(fā)問題,制定工作預案,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快速穩(wěn)妥處置突發(fā)事件。
(四)嚴肅紀律。招生工作要充分體現陽光招生,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要執(zhí)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規(guī)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六項規(guī)定的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招生入學工作。
本方案由鼎湖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如有變動,以我局最新通知內容為準。請家長登陸肇慶市鼎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目或關注“鼎湖教育”微信公眾號留意信息發(fā)布。
咨詢電話:(0758)2626176,15728851686,262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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