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單位內部2012交通安全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全年交通安全甲方責任事故“零”指標任務,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違法,特簽訂2012機動車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深入學習、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管理辦法》,不斷提高交通法制觀念。
二、確保不發(fā)生甲方責任的交通安全事故。
三、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的交通安全學習和宣傳活動,加強安全意識。
四、確保不發(fā)生 10種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即:酒后駕車;闖紅燈;交通肇事逃逸;無證駕駛;偽造、變造、遮擋、不安裝號牌;超載、超速、闖禁行;違法停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公交專用車道;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檢驗違法上路;“黑車”、“黑摩的”違法上路、違法載客。
五、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輛管理辦法》,因本人發(fā)生交通違法并影響到單位季度指標超標,接受單位車管部門給予的經濟處罰。
六、在“元旦、春節(jié)、兩會”及重要節(jié)假日期間,確保行車安全。
七、行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狀況,養(yǎng)成愛護車輛的良好習慣,因工作需要將車輛開回家,必須將車輛停放在正規(guī)的停車場,防止車輛丟失,確保車輛安全。
責任人(簽字) 二零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