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快1月出臺

思而思學網

 近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在交通部網站上發(fā)布了《深化出租汽車行業(yè)改革兩個文件征求意見總體情況分析報告》,對在一個月征求期內征求到的意見進行了梳理,其中有超過一半意見圍繞網約車即專車展開。

交通部表示,將根據這些征求意見進一步深入研究論證,繼續(xù)會同發(fā)展改革、公安、工業(yè)和信息化、商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質量技術監(jiān)督等相關部門,對網約車平臺管理方式、網約車車輛條件、規(guī)范網約車經營行為、駕駛員權益保障、私人小客車合乘規(guī)范發(fā)展等問題進行研究論證。

同時有專家表示,修改后的方案會上報國務院審批,如果審批順利預計明年1月1日起就能正式實施,如果要求繼續(xù)修改,則實施時間將會推遲。

專車成修改意見爭論焦點

今年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正式公布了《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并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

在《指導意見》中,之前一直處于爭論焦點的“專車”終于有了正式身份,被納入出租汽車管理范疇,定義為“預約出租汽車”,與之對應的是傳統出租車被定義為 “巡游出租汽車”!吨笇б庖姟芬(guī)定巡游出租汽車可在道路上巡游攬客、站點候客,也可提供預約運營服務;而預約出租汽車也就是“專車”應具有專用標識,不得巡游攬客,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運營服務,包括網絡預約和電話預約等形式。

此外兩篇征求意見稿還提及了以下幾項重要管理舉措,包括:專車需有運營許可證,專車司機要持證上崗,專車違法專車公司要接受處罰,拼車、順風車不適合專車規(guī)定等。

據了解,截止一個月的征求期結束,交通運輸部共收到社會公眾反饋意見6457件。

其中,針對《指導意見》提出的意見建議相對較少,約占32%;針對《管理辦法》提出的意見較多,約占68%。共梳理出針對兩個文件條款內容的意見建議6832條,提出具體修改內容的意見建議5929條,無具體修改內容僅簡單表示支持或反對態(tài)度的意見建議903條。

5929 條有具體修改內容的意見建議主要集中在12個方面,其中集中度最高的3個方面分別是:網約車平臺是否應納入管理及管理方式問題(1022條,占 17.2%)、網約車車輛條件及準入問題(1020條,占17.2%)、網約車計價器、標識、現有存量過渡等其他問題(1060條,占17.9%)。

由此可見,網約車也就是專車問題是此次向社會征求意見的爭論焦點所在。

互聯網不應成為專車的“法外之地”

在1022條關于網約車平臺是否應納入管理及管理方式問題的意見中,有48.6%的意見認為應將網約車平臺納入管理,其主要理由是互聯網不應成為網約車的“法外之地”,網約車存在主體責任不清、不公平競爭、信息安全風險等問題,應該在一定規(guī)則或法律框架下進行監(jiān)管。

與之對應的是,有31.9%的意見認為網約車平臺不應被納入管理,主要理由是網約車體現了共享經濟理念,政府應尊重市場優(yōu)勝劣汰的規(guī)律,減少過多行政干預。此外,還有19.5%的意見認為應對網約車平臺實行同巡游車不同的分類管理。

在 846條關于網約車車輛性質的意見中,有52%的意見支持將網約車登記為“出租客運”,但在共440條意見中卻包含了3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主要圍繞專車是否應該遵循現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中實行的8年報廢政策展開。

不過也有44.8%的意見認為網約車不應被強制登記為“出租客運”,還有3.2%的意見認為應根據網約車的特性創(chuàng)設一種新的車輛性質。另外,其它同網約車有關的一些重要問題也征集到了多條意見。其中有69%的意見認為專車平臺應承擔承運人責任,有57.2%的意見認為應對專車平臺不正當競爭行為及防止形成壟斷做出規(guī)定,有61.5%的意見認為專車駕駛員應滿足相關條件并取得從業(yè)資格證,有70.3%的意見認為不應規(guī)定專車平臺與專車司機簽訂勞動合同,有81.5%的意見認為應當支持發(fā)展私人小客車合乘,即拼車和順風車。


熱門推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