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規(guī)定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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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的市民是否知道自己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呢?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2017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規(guī)定,以供大家閱讀。

2017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規(guī)定

深圳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8.5元。

2017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規(guī)定

今起執(zhí)行 由3%下調至1.5%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為了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規(guī)范工資支付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條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從2011年3月1日起,廣東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再次上調,深圳市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另行制定。

今日起,深圳市失業(yè)保險費繳費費率由3%下調至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2%下調至1%,個人繳費費率由1%下調至0.5%。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表示,此次是為了減輕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負擔。

據了解,深圳市目前失業(yè)保險參保人數達到了975多萬人,其中非深戶參保人約占三分之二。深圳市失業(yè)保險以月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以2015年3月1日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月為例,用人單位的失業(yè)保險繳費將從目前每月40.6元減至20.3元,職工個人的事業(yè)保險費率將從目前每月20.3元減至10.15元,足足降了一半。

按照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參加失業(yè)保險975萬人計算,預計在繳費費率下調后,2015年12月當月可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減負2.97億元,2017年全年可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減負約30億元。

據羊城晚報報道 4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將由去年的每月1100元上漲至1320元,同比漲幅達20%。相對應的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1.7元/小時,增長19.4%。這一標準目前為全國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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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guī)定,最低工資不等于總收入,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 酬。以下這些項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

一、加班工資;

二、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

三、按照規(guī)定不屬于工資的其他費用,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計劃生育費。

最低工資調整的影響

最低工資調整可以說是“牽一發(fā)而動全身”,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 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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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huán)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而根據每個地方的勞動價值不同,就會導致每個地方的最低工資也存在差異。

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yè)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yè)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jiān)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深圳經濟特區(qū)最低工資在綜合考慮員工及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水平,經濟發(fā)展水平,社會保險標準,就業(yè)狀況等因素的基礎上,根據《條例》第八條的計算方法確定后,每年調整一次。當年最低工資=上年度最低工資×〔(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社會平均工資指數+勞動生產率指數)÷3〕×調節(jié)系數。其上公式中的調節(jié)系數的變動幅度0.8至1.2,由市政府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及勞動力供求狀況等因素具體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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