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工傷保險“十連漲”工傷補貼最高增加276元
近日,滕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再次進行調整。此次調整也是滕州市連續(xù)第10年提高工傷待遇標準。
這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共有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三項,調整范圍為12月31日前享受相關待遇人員。具體調整標準為:對符合條件的1至4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按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標準增加;生活護理費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其標準分別按棗莊市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30%確定;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5元、其他親屬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在此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該政策自1月1日起執(zhí)行,近期將全面調整補發(fā)到位。已參加工傷保險單位的工傷人員的有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單位的工傷人員的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同時,為確保工傷保險基金使用安全,滕州市人社部門積極加強稽核認證管理,對享受工傷待遇人員嚴格進行身份認證,認證一人、發(fā)放一人,確保工傷保險待遇發(fā)放準確、及時,切實杜絕虛報、冒領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