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昨日從上海警方獲悉,此便民舉措將從今年9月1日起推廣惠及至另外10省市居民,包括:北京、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廣東、海南、重慶、陜西。本市戶籍人口也可在以上13省市異地辦理相應業(yè)務。
據(jù)上海市公安局人口辦相關負責人透露,辦理流程上與首批省市在程序上相同,但部分少數(shù)民族同胞所持的雙語證暫時無法在滬制證,所以不予受理。首先,符合辦理條件的來滬人員可到就近居民身份證拍照點拍照。本市共有居民身份證拍照點90個,居民可錄陸上海公安網(wǎng)站查詢拍照點地址。隨后,來滬人員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申請換領的市民需交驗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申請補領的需交驗居住證。
警方強調,有以下情形的將不予受理:一是對系統(tǒng)無照片或因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二是對偽造、編造、買賣、騙領、冒用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三是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針對首批省市居民申領失敗頻率較高的案例,市公安局人口辦相關負責人對“不予受理”的情況做出了補充。其中,最新有效證件非當前戶籍所在地的將不予受理,即申領人在申領最新的身份證后曾跨省、跨市遷移過戶口,因此不能辦理上述業(yè)務。同時,由于部分申領人個人信息尚未上傳至公安部全國制證中心信息庫,所以也會造成無法受理的情況。同時,異地辦理身份證業(yè)務不適用于首次辦理身份證的申領人。
上海警方表示,對符合規(guī)定的,公安派出所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一次性告知群眾所需補齊材料。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申請人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收取證件工本費20元/證;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收取證件工本費40元/證。公安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原則上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fā)放居民身份證。
據(jù)上海公安機關透露,自首批省市開放異地辦理身份證業(yè)務以來,截至8月29日,本地公安機關共受理異地身份證2718張,異地掛失身份證50737張。
相比較首批2省1市,新增10省市可能使在滬異地辦理身份證業(yè)務的人數(shù)出現(xiàn)激增。對此,市公安局人口辦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該制證中心滿負荷運轉可保證日均制證8000至10000張,并在去年的本地居民身份證換領高峰中經(jīng)受住了180萬總換領人數(shù)的考驗。因此,該制證中心運轉能力應該可以滿足可能發(fā)生的“換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