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四川中小學校園食堂不準外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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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實施

8月10日起,由四川省食藥監(jiān)局與省教育廳聯(lián)合制定的《四川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一律不準外包。

4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南充市食藥監(jiān)局獲悉,這是四川首個關于校園食堂安全的系統(tǒng)管理辦法。目前,南充登記在冊的695個校園食堂超一半進行了外包,管理辦法實施后,將進行全面清理。

最大亮點 義務教育段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

《辦法》發(fā)布后,第32條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該條規(guī)定: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食堂應由學校自主經(jīng)營,統(tǒng)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而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社會經(jīng)營的食堂,應選擇有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餐飲公司,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

南充市食藥監(jiān)局餐飲服務科科長蒲仁昌稱,目前,南充登記在冊的695家學校食堂,有超過一半進行了外包,“有的學校沒有能力辦食堂,只能尋求社會力量!笨崎L蒲仁昌介紹,外包確實給食品安全帶來了隱患,食堂外包后,學校領導不會把食堂安全工作當作重點,“私人或者企業(yè)承包,會存在片面追求利益而忽視原材料、加工過程、人員監(jiān)管等問題!薄掇k法》實施后,將進行全面清理,由校方收回經(jīng)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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