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關于個稅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提案,個稅再成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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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今年起草了一份《關于加快改革個人所得稅制度,適當減稅應對經(jīng)濟下行壓力的建議》。他認為,加快推進個稅改革已經(jīng)“勢在必行”,并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甚至1萬元,減輕普通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負擔的同時,使高收入群體不成為主要受益者。

張育彪說,民眾對個稅改革期待很高,國家相關部門也基本上有了具體的改革思路,可目前還沒有具體改革措施出臺。

全國政協(xié)委員、華工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沙振權(quán)此前也對媒體公布,他今年兩會提案是《減稅收 削預算 確保供給側(cè)改革取得實效》,建議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他認為,現(xiàn)行的每月3500元人民幣的免征額為2011年修訂,距今已經(jīng)接近5年時間。在此期間,居民消費、房價連年上漲,2012年至今已累計上漲幅度在10%以上。這意味著現(xiàn)有個稅起征點已不適應當前狀況,需要做進一步的上調(diào),以減少低收入者的稅收壓力。

實際上,中央近幾年對個稅改革已提出明確要求。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明確提出:“完善稅收制度”、“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的個人所得稅制”。2015年10月,十八屆五中全會報告再次強調(diào):“建立健全現(xiàn)代稅收制度”。

張育彪認為,目前經(jīng)濟下行壓力正在加大,改革稅制乃至于減稅,是穩(wěn)定和促進經(jīng)濟增長的重要手段。

他在建議中寫道:“減稅是非常直接有效的擴大消費的辦法,甚至可以說在當前是唯一可行的辦法。因此,加快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適當降低居民稅負,是當前積極應對經(jīng)濟下行壓力的客觀要求!

“我相信如果實施個稅改革,將會對國家、企業(yè)、家庭和個人都是好事!睆堄雽ε炫刃侣務f。

他認為,個稅改革也可以讓民眾分享國家發(fā)展的“紅利”。2015年下半年以來,股市動蕩給中國許多家庭造成了較大影響。政府通過個稅改革,可以讓相對低收入的家庭少交點稅,手頭寬裕一些。

來自上海全國人大代表、上海社會科學院經(jīng)濟研究所副所長張兆安站在另一個維度思考個稅的公平性。

他今年起草的建議是:國家應該將目前個稅由個人征收改為家庭征收,同時充分考量到家庭贍養(yǎng)對象的數(shù)量、實際情況給予稅收上的不同優(yōu)惠。

目前,中國實行的是居民個人作為申報單位繳納所得稅的制度,只要個人每月收入超過起征點,就按相應稅率納稅。這一稅收制度主要優(yōu)點是簡便、易計算、征稅成本較低,無論納稅人是否結(jié)婚、是否贍養(yǎng)老人、是否撫養(yǎng)子女,均不會影響個人所得稅的稅負。這種稅收制度存在著諸多缺陷,最明顯的是不符合按能力承擔稅負的原則,不能反映家庭收入狀況,也無法考慮到納稅人實際家庭生活負擔。比如中國正在推行的“全面二孩”政策,就對一般收入階層提出了挑戰(zhàn)。

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議,為切實減輕工薪階層負擔、促進生育意愿、促進稅收公平和社會再分配的合理化,建議個稅征繳下一步考慮以家庭為單位。

“如何從可以生二孩,到愿意生二孩,尤其對于年輕雙職工家庭、城市白領階層,至少在涉及社會保險、稅收優(yōu)惠等方面,都應該做出相應調(diào)整,其中和每個人都密切相關的首推個人所得稅。”張兆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張育彪認為,家庭是最基本的利益共同體,家庭的收入狀況比個人更能全面反映納稅能力。

在他看來,目前稅務部門已經(jīng)建設了龐大的信息網(wǎng)絡,只要政府重視,實現(xiàn)跨部門的信息協(xié)作也十分簡單,這也為以家庭收入作為個稅計稅創(chuàng)造相應條件。

張育彪建議,國家應該迅速、加快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進程。根據(jù)媒體最近報道,相關部門已經(jīng)基本完成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起草,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進一步完善后盡快提交國務院審批后實施。其次,落實以家庭為單位征稅的基本思路,建議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來計稅。

建立稅前扣除制度和家庭支出申報制度,合情合理考慮每個家庭特別是相對低收入家庭的實際負擔情況,將贍養(yǎng)老人、撫養(yǎng)子女、教育培訓、住房按揭貸款等重大項支出,在計稅前予以扣除。具體制度設計上應當配合國家“全面二孩”政策,減輕生育二孩家庭的負擔和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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