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四個檔次分別調高到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其中三檔增長最多,上調了320元,最低的是一檔,只上調了260元。今年以來,全國已有23個地區(qū)上調了月最低工資標準。
從省人社廳獲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guī)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結合安徽省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安徽省政府決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其中,調整后,合肥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為15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