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防范貸款風險,公平、合理使用住房公積金,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guī)定作了如下調整,調整后的政策于4月20日施行。
一、貸款申請人單方繳存狀況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狀況同時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
二、已辦理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次申請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如貸款申請人、配偶和共有人信用記錄中存在逾期記錄的需合并計算,累計逾期超過6期,單筆連續(xù)逾期超過3期的,不予貸款。
四、貸款申請人在中心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查詢證明》中無此套住房信息,同時無法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的交易證明,仍確定為家庭有住房。
五、開發(fā)商備案樓盤在市區(qū)內高層需建到2/3、多層封頂,郊縣樓盤均需封頂。
六、暫停辦理商業(yè)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