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辦發(fā) [2013] 105號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大連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區(qū)、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大連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管理暫行辦法》已經(jīng)大連市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2月26日
大連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藍天工程的實施意見》(遼政發(fā) [2012] 36號)和《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黃標車淘汰實現(xiàn)機動車污染減排的實施意見》(大政辦發(fā) [2013] 19號)要求,切實改善環(huán)境空氣質量,保障市民身體健康,確保完成我市“十二五”污染減排任務,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黃標車”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I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摩托車)。
第三條 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資金,是指市政府設立的,由市財政預算安排,用于對納入補貼范圍提前淘汰“黃標車”的專項補貼資金。
第四條 市服務業(yè)委、市財政局、市環(huán)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實施提前淘汰“黃標車”各項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一)市服務業(yè)委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報廢車輛回收拆解企業(yè)受理提前淘汰“黃標車”工作,負責審核提前淘汰“黃標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二)市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籌集、發(fā)放和監(jiān)管,安排必要工作經(jīng)費,用于聯(lián)合服務窗口的設立、政策宣傳、業(yè)務培訓、相關單據(jù)印刷以及設備購置等,負責對符合補貼范圍的提前淘汰“黃標車”兌現(xiàn)補貼資金。
(三)市環(huán)保局負責審核申請車輛是否屬于提前淘汰的“黃標車”。
(四)市公安局負責審核車輛是否屬于提前報廢,負責辦理報廢“黃標車”注銷登記手續(xù),出具《機動車注銷證明》。
(五)市交通局負責對淘汰的營運“黃標車”辦理營運銷車手續(xù),出具《業(yè)戶銷車證明》。
第五條 申請?zhí)崆疤蕴包S標車”補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辦法實施前,在本市注冊登記,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yè)和其他非財政供養(yǎng)的社會組織。
(二)提前報廢的車輛(不含非強制報廢車輛),必須距離國家強制報廢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交通事故等導致報廢。
(三)在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提前報廢的本市籍“黃標車”。
(四)將提前報廢的“黃標車”交售給大連市報廢車輛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報廢車廠”)及其下屬的開發(fā)區(qū)回收網(wǎng)點、瓦房店市回收網(wǎng)點、莊河市回收網(wǎng)點和長海縣回收網(wǎng)點,并統(tǒng)一交由報廢車廠在大連國家生態(tài)工業(yè)示范園區(qū)設立的拆解企業(yè)進行拆解。
第六條 “黃標車”使用年限計算起始日期為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終止日期為將車輛交售給報廢車廠的日期,機動車類型依據(jù)《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08)執(zhí)行。
第七條 符合或已享受國家和我市汽車車輛更新補貼政策的、本市黨政機關和財政供養(yǎng)單位的“黃標車”,均不享受我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
第八條 報廢“黃標車”補貼標準:
(一)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二)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三)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四)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五)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六)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七)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八)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九)報廢1.6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十)報廢1升(不含)至1.6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十一)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yè)車,每輛補貼5000元。
第九條 申請?zhí)崆疤蕴包S標車”補貼的書面材料審核工作由市服務業(yè)委、市財政局、市環(huán)保局和市公安局聯(lián)合執(zhí)行,其中屬營運車輛的由市交通局聯(lián)合執(zhí)行。
第十條 申請補貼流程
(一)申請大連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的車主,須向報廢車廠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大連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申請/審批表》和《車輛有關信息確認表》(現(xiàn)場填寫)。
2.車主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交車主委托書、車主有效身份證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機動車行駛證和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與車主同名的銀行賬戶存折或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5.營運車輛需提供市交通局運管部門出具的銷車證明。
(二)報廢車廠核對車主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向車主說明原因。
(三)報廢車廠受理車主提交的申請后,在20個工作日內(nèi),回收車主交售的報廢車輛,按車輛報廢程序辦理《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向補貼審核部門呈報車主提交的《大連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申請/審批表》及其他相關材料。
(四)車主核對《大連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申請/審批表》,持車主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交車主委托書、車主有效身份證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指定窗口確認補貼申請并簽字。
第十一條 本辦法實施過程中相關事項,由市服務業(yè)委、市財政局、市環(huán)保局、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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